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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精准扶贫对象曲别某某及其家属,领到了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发放的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对接的成功案例。

2015年6月11日,冉某某、史某某与曲别某某在峨边县沙坪镇新村路发生口角,曲别某某被冉某某和史某某打伤头部。经鉴定,曲别某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案发前,曲别某某夫妻俩靠外出务工和农耕维持家庭生计。案发后,曲别某某由于颅脑损伤长期卧床,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加之还有3个年幼的子女需要抚养,生活极其艰难。
 
峨边县人民检察院控申干警了解到扶贫对象曲别某某的相关情况后,根据与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联合会签的《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工作对接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快速申报国家司法救助,为曲别某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同时,该院还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协调,对曲别某某家开展多方面综合救助,助其早日脱贫。
 
据悉,为切实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找准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的结合点,峨边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与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协调沟通,会签了《关于加强脱贫攻坚中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司法救助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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