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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年女子与丈夫到金店调换戒指,她乘服务员不备之机,将一颗价值4300多元的黄金戒指偷走, 当店方找到她时, 她拒不承认此事,并让丈夫将戒指交给儿子保管。昨(10)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该女子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Part.1 买了戒指不满意

2017年1月9日,女子任玉娇和丈夫文成良二人在一家金店各挑选了一颗金戒指。 然而,因身上带的钱不够,店员徐姗得知任玉娇家就在附近后,便让他们把戒指带走,同时叫了一个男店员,跟随二人去收了款。

因对其中一枚戒指不满意,1月12日下午,任玉娇夫妇来到金店, 要求把文成良的男式戒指换一枚。徐姗便按照他们的要求,重新拿了枚价值4300多元的金戒指给他们看。二人看了一阵后,便把戒指还给了徐姗。在店里又看了一会儿后,任玉娇让徐姗把那枚价值4300多元的戒指拿给她再看一看,并算一下需要补的差价。

此时,文成良感到身体不适,便到旁边坐下休息。徐姗与任玉娇一阵讨价还价后,见她既想调换,又不愿补太多差价,就离开柜台和文成良商量。

就在这时, 任玉娇走了过来, 对徐姗说:“算了,我们不换了,退货。”徐姗表示,没法退货。任玉娇没有答话便朝店外走去,文成良也跟了出去。

任玉娇夫妇离开不久,徐姗与老板发现那枚戒指也不翼而飞。随即,徐姗调看监控视频,发现任玉娇乘自己不注意,把那枚戒指悄悄揣进了右边裤袋里。随后,徐姗拨打了之前任玉娇买戒指时留的电话询问此事, 可她却说她根本没拿戒指。随后,徐姗到派出所报了警。

Part.2 见财起意栽跟头

再说文成良出了金店,追上妻子后,任玉娇从裤兜里掏出那枚金戒指说:“你看这是啥?”文成良诧异地问:“不是没换吗?怎么戒指在你这儿?”任玉娇对他说,她刚才趁店里没人注意,偷偷拿走了。文成良说:“这样做要得不?店里的人知道我们家住在哪里。” 任玉娇说:“不怕,他们问,就说没拿。”

就在这时, 徐姗打来电话询问戒指之事,任玉娇挂断电话后,心虚的她怕店家追上来搜身,便让丈夫把戒指拿去交给儿子保管,随后她独自一人步行回家去了。

文成良拿到戒指后,打电话叫来儿子文金科说:“这是你妈的戒指, 你拿去保管一下,晚上拿回家交给你妈。”随后文成良也回家了。

当天下午3点多钟, 就在夫妇二人庆幸那枚戒指应该没事时,徐姗带着两个民警来到了他们家中。起初任玉娇还想抵赖,但听徐姗说有监控作证,她这才低下了头。文成良也感到事情闹大了,便叫儿子把戒指拿回了家,当场还给了徐姗。

虽然戒指被追回了,但涉嫌盗窃的任玉娇被警方带走,第二天被警方刑事拘留。

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任玉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

5月4日, 该院一审依法判处任玉娇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文成良在向法院交纳3000元罚金后,将妻子领回了家,两口子都后悔不已。 (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说法

盗窃罪量刑标准

律师雷震:《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民警提醒

别让贪欲毁了人生

每个人都有欲望, 但一定要控制好欲望的闸门, 不能让自己的贪欲毁了人生, 一念之差往往会栽跟头。要对法律心存敬畏,时时处处知道什么是高压线,稳住心神,管住双手,守住清白,面对诱惑不动心,面对利益不贪心,以法律规范自己,约束自己, 把守法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永远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古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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