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 记者 刘春华)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嫌敲诈勒索罪案件,90后已婚女青年何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同为90后的郭某,本以为找到了值得托付的知己,岂料郭某不仅无情还很无义,再三利用艳照勒索何某的钱财,最终何某选择了报警求助。

  郭某和何某于2016年3月通过QQ聊天软件相互取得认识,同年4月初的一天,两人在某宾馆发生了性关系,期间郭某还用手机录下了两人发生性关系的视频。之后,郭某以其家人生病为由向何某借钱,同年4月底郭某再次向何某借钱未果后就将两人发生关系的视频截图发给何某,并威胁何某说如果不给钱就将照片发给她老公和朋友,在郭某的威胁下何某多次通过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的形式向郭某支付共计18000余元。后何某不堪郭某的敲诈与勒索,选择了报警。2016年6月15日,郭某在郫县某网吧内被民警挡获,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涉及私密的照片对何某进行威胁,强行向何某索要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应该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属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后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郭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二、没收被告人郭某的作案工具。三、责令被告人郭某退赔各被害人损失。

  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提醒,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的确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但在千百年的传承与发展中沉淀形成的公序良俗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要遵守,因为这些优良的因子也正是我们法治社会的精髓所在。何某作为已婚女青年却迷离于家庭与婚姻之外,最终为恶人所害,也算是自食其果。而郭某作为二十出头的男青年,本应该是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时候,却心生恶念、诈人钱财,最终触犯刑法、锒铛入狱。

  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