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息港  社会新闻

 

一对在南充打工的外地新婚夫妇发生纠纷时, 丈夫向妻子索要结婚时男方亲友赠送的6000元礼金, 遭到拒绝后,竟持刀将妻子手背砍伤。昨(30)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 青年男子冯桐果的行为不但葬送了他们的婚姻,日前还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缓刑1年。
 
Part1 要钱未果砍伤妻子

2015年5月1日,外地男子冯桐果和袁艾莲在当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结婚登记, 随后于5月14日在老家举办了婚礼,当时男女双方的亲友都前去祝贺,纷纷赠送了彩礼。 其中, 男方的亲友送了6000多元彩礼, 女方的亲友赠送了2万多元彩礼,均由袁艾莲保管,冯桐果也没有意见。

婚后不久,小两口来到南充打工,在顺庆区某小区租房居住。他们同甘共苦,相亲相爱,虽在异乡打拼,小日子却过得很有滋味。

不料,2015年10月7日中午,当二人回到租住房后, 夫妻俩为一桩家庭琐事发生了争吵,因年轻气盛,谁也不让谁,一向温馨的爱巢顿时充满了火药味。争吵中,冯桐果向袁艾莲提出,把他们结婚时男方亲友赠送的6000元彩礼还给他。 袁艾莲没有理睬他,赌气钻进了卧室。冯桐果一气之下,跑进厨房,抓起一把菜刀,冲进卧室,举刀向妻子下了“最后通牒”:“你到底给不给钱?再不给钱我就砍了!”袁艾莲依然置之不理, 冯桐果便对其右手手背砍了两刀,随后逃出了租住房,在外面东躲西藏。

Part2 葬送婚姻还获刑

受伤的袁艾莲赶紧到医院治疗,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法医鉴定,袁艾莲右手手掌多处肌腱、神经、动脉、静脉损伤,第4、5指指骨骨折, 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在袁艾莲住院期间, 冯桐果托亲属向其支付了2万元。袁艾莲伤愈出院后,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与冯桐果离婚。后法院采用缺席判决的方式,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2016年12月12日,被警方上网追逃的冯桐果,在遂宁市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顺庆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时, 冯桐果的辩护人希望与袁艾莲进行刑事和解,并请法院主持调解。 经调解, 双方达成协议,冯桐果赔偿被害人袁艾莲各项损失5.3万元,扣除已支付的2万元,当庭支付了3.3万元,袁艾莲对冯桐果表示谅解,并承认自己对纠纷的引起具有过错, 请求法院对冯桐果从轻处罚。

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冯桐果因索要结婚期间所收取的礼金而故意殴打受害人袁艾莲,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因冯桐果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取得了谅解,加之本案因家庭纠纷引起,受害人对纠纷的引起具有一定过错,上述情由均可对被告人冯桐果从轻处罚。

5月19日, 该院一审依法判处冯桐果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说法

律师雷震: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至二百七十九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 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 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