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酒出事须担责,感情深不用“一口闷”

  多地发布“文明聚餐适量自愿饮酒”倡议书

  □ 本报见习记者 张守坤

  □ 本报记者   陈 磊

  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醉酒驾驶身亡案作出一审判决:同桌喝酒者无劝酒行为,对马某银的死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时针拨回至2019年12月,攀枝花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26岁男子马某银醉酒驾车,撞上路边灯杆及行道树,不幸身亡。事发当晚,马某银先是在朋友家饮酒,之后又到哥哥家喝酒,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9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事后,马某银家属将包括其哥哥在内的4名“酒友”起诉至法院,索赔74.8万余元。

  此案也警示人们,与朋友喝酒,切勿不当劝酒、灌酒。

  不当劝酒行为在全国各地都存在,尤以节假日、婚丧嫁娶等时间点和场景为甚,因为共同饮酒导致伤亡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屡见不鲜。临近春节,多地多部门发布倡议书,倡导“文明聚餐、适量自愿饮酒”。

  多位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劝酒、灌酒等行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还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逢年过节招待亲朋时,要做到敬酒热情、劝酒适度,切不可强行劝酒;作为同桌的共饮者,在与其他人饮酒时,同样要做到劝酒适度,同时对共饮者在饮酒过程中负有提醒、劝阻义务,在饮酒结束后对共饮者亦负有照顾、护送义务。

  时时事事皆可劝酒

  规矩烦琐饱受诟病

  7年前,安徽宿州的李刚为孙子摆婚宴,同村的赵磊开了一辆小面包车去给李刚送烟酒,并随了份子钱。赵磊刚要走,就被李刚留住:“大喜的日子,吃了饭再走吧。”随后,赵磊和李刚找了张桌子坐下。

  随着婚宴进行,大家开始喝起喜酒,赵磊这桌也不例外。因为还要开车回去进货,赵磊没敢喝酒。同桌的其他人便劝他:“少喝点酒开车没事的,回镇里不经过大路,也不会有人查酒驾。”见赵磊还在犹豫,李刚便说:“凭咱俩的关系,今天这个日子你不喝就是看不起我。”赵磊一听脸色便绷不住了,于是喝了一杯白酒。

  没想到,在离开李家的路上,因为醉酒,赵磊连人带车掉进了沟里,被路人发现时已经死亡。最后,李刚赔了赵家人8万元钱,同桌的其他人也每人赔了1万元。如今,每每忆及此事,李刚还是懊悔不迭。

  安徽滁州的张明平常应酬较多,饱受劝酒之苦——喝,损害自身健康,影响家庭和睦;不喝,好不容易谈来的生意可能成为泡影,甚至对方根本不给机会谈生意。

  “不喝不行!不喝,对方会想方设法劝酒,直到你喝吐了、喝得趴在桌子上了,他们才觉得你这人够爽快、能交朋友。”张明说,因为喝醉酒回家,他已经跌伤过好几次,也没少因此和家人吵架。

  “我是兄你是弟,我说咋地就咋地!来,走一个”“男人不喝酒,枉在世上走”“一条大河波浪宽,端起这杯咱就干”“感情深一口闷”……这样的“豪言壮语”充斥在大部分酒桌上。

  劝酒不仅发生在同事之间,同学老师、亲戚朋友,甚至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只要有饭局就可能发生劝酒行为。

  有媒体曾对2005名受访者做过调查,92.3%表示有过被劝酒的经历,74%称被劝酒时推脱不过就接受。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艾泓强前两年经常遇到劝酒场景。“一般来说,劝酒的人上来什么都不说,要先来3杯,再给领导或长辈敬酒,然后再自己转着喝一圈,一圈下来之后另一个人再上。”艾泓强说,劝酒的人不喝酒,一般被劝的人也不会喝,大家总觉得这样劝酒就能把气氛炒热,还能在酒桌上谈成事情,实际上不少人对此都比较反感,有的劝酒者自己也觉得规矩实在太多。

  看似人情实为绑架

  可能承担法律后果

  劝酒这种不文明餐桌行为为何频繁发生?

  在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看来,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很多地方不止劝酒,座位也有讲究,这实际上是一种招待客人的礼数,生怕客人拘谨、放不开吃喝,而且以前物质匮乏,酒也格外珍贵,能让客人尽量多喝点酒,是对其最大的礼遇和尊重。

  “如今,物质已经不那么稀缺,再让别人多喝酒的逻辑方式已经发生变化,有些人还是出于热情劝酒,有些人就是纯粹的恶意,不管你能不能喝、愿不愿喝,就是希望你多喝。甚至还有些人会从劝酒中寻找征服感。”孟强说。

  据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任超介绍,现代不文明劝酒行为多出现在强迫性喝酒的场合,即上下级间喝酒、男女性间的劝酒行为等。

  “强迫性主要体现在劝酒者采用粗暴的语言和行为等直接方式,或借助个人身份等隐性间接方式迫使被劝酒者进行‘非自愿’饮酒。精心安排的酒席座位和巧妙的劝酒辞令无一不彰显酒局文化中赴宴者之间的不平等地位。所谓人情实为道德绑架,去除权力、职位、性别等词语的修饰,不文明劝酒行为本质就是地位不平等下强者对弱者的征服。”任超说。

  不当劝酒行为最常见的法律后果是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共同饮酒过程中如果有人处于醉酒后的危险状态,其他同饮者应承担因过度劝酒、敬酒等先行行为所产生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就可能转化为侵权行为。

  2020年5月,上海一女子深夜到烧烤店撸串喝酒,几位男士上前搭讪并频频劝酒,凌晨4点该女子因酒精中毒殒命。2021年7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该女子自身承担醉酒死亡80%的主要责任,两名劝酒人分别承担12%及8%的赔偿责任,烧烤店对两名劝酒人赔偿总额承担50%的补充赔偿责任。

  任超指出,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在饮酒过程中过度饮酒造成健康权的损害甚至死亡。此外,酒局参与者也负有对醉酒者酒后驾车的劝阻义务。同饮者如果放任被劝酒者驾车离开,在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劝其酒后驾车,可能承担酒驾的行政处罚责任。

  “不当劝酒行为是借助隐性的人情进行道德绑架,将社会规则等同于人情关系文化。这种简单的等同实际上限缩了社会规则的内涵,过分强调人情关系,忽视法律规则以及契约规则的存在和重要性。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减损法律规则和契约规则的权威性。”任超说。

  除了损害自身健康外,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一致认为,不当劝酒行为还有损社会风气。首先是食品浪费,不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其次是喝酒后划拳、大喊大叫等行为会影响周边的环境。

  加强宣传明白危害

  文明饮酒从己做起

  针对劝酒行为,多地多部门近日陆续发布“文明聚餐、适量自愿饮酒”倡议。例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明办近日向广大居民发出限制过量饮酒倡议书,提出文明饮酒要适量、文明饮用不劝酒、文明酒后讲公德;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也发布文明倡议书,提倡“文明餐饮,不劝酒,不浪费粮食”;山东省日照市举行“文明饮酒 珍爱健康”讲文明树新风集中宣传活动……

  在任超看来,司法部门可以进行普法宣传,通过法治宣传,让公众意识到“劝酒出事要担责”。交通安全部门可以增加酒驾测试的随机流动性(地点和时间的流动性)以及频次。这一方式是从醉酒者主体出发,增加喝酒者可能违法犯罪的主观认知,减少侥幸心理。

  孟强则建议,除了加强法治宣传外,一些机关单位要积极倡导和预防,饭店也应适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在大堂或者包间张贴告示,提醒大家适量饮酒,服务员也应进行善意提醒,在看到明显有人处于醉酒状态时询问是否需要提供帮助、是否需要叫救护车等,这些都能够减少不文明劝酒行为或因其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

  于个人而言,艾泓强提出,要在酒局中做到适量喝酒、量力而行;对同饮者也应抛弃等级服从观念,增强对他人的理解和同理心,不过分劝酒、敬酒、斗酒等。

  “现代人的餐饮,要兼顾健康和礼仪,不能为了礼仪而不顾健康,更不能够违背别人的意愿强行劝酒,我们应当创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这也有助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孟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