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息港  社会新闻

 

4月13日晚,接群众举报,水产渔政执法人员在昭化区红岩港水域查处了一起非法电捕鱼案。

嫌疑人贾某今年53岁,昭化区人,持证渔民,在禁渔期内电鱼71公斤,性质恶劣,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市水产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邱子鉴介绍,经称重确认,船舱中所有的鱼加起来有71公斤。高压电鱼破坏力极大,能损毁鱼的生殖系统,令其失去繁殖能力,对渔业资源造成很大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电毒炸等严重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今年我市的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期间全市天然水域禁止捕捞、游钓、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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