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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环球网消息:去年大年初二凌晨发生的旺角暴乱事件,其中一宗牵涉五名男被告的案件,昨在区域法院续审,五被告否认共三项暴动罪。控方指两名被告曾手持玻璃樽走在人群前方;警员又曾目击其中三名被告向警方抛掷砖头后逃跑,随即展开追捕。而案发当日在现场执勤的督察昨亦供称曾在警方推进防线时,被人群投掷的物品三度被击中左上臂、胸口及左大腿。

《星岛日报》报道,五被告依次为运输工人杨子轩(十八岁)、运输工人罗浩彦(二十岁)、无业汉陈绍钧(四十七岁)、旅行社职员孙君和(二十七岁)及工人连润发(二十五岁),被指控于案发时联同他人参与暴动。庭上透露,杨、罗及孙将争议案发时是否在场及即使在场其行为是否属参与暴动,而陈及连则争议他们是否有参与暴动。

控方开案陈词指,去年二月九日早上约一百人在豉油街及花园街交界聚集,警方在豉油街及通菜街交界筑起防线警告人群离开,当时大部分人戴有口罩,有人手持砖头、玻璃樽等物件及纵火,而杨、罗二人曾并肩站在人群的最前方,其间手持玻璃樽;连则经常走到人群前方,手中持有类似砖头的物体;其后陈、孙及连疑分别向警员抛掷砖头后逃走,后被追捕;杨、罗及后被警方截停,经调查后被捕。

隶属机动部队总部的督察王霖出庭作供,惟宣誓前表示忘记携带委任证。王供称当日凌晨约三时接到紧急召唤到旺角执行驱散及拘捕行动,到场后发现警方在弥敦道南行线近豉油街筑起防线,地上满布砖头、玻璃碎等,同时有逾百人聚集在豉油街近西洋菜南街,有人向警方防线掷砖及玻璃樽,和向火堆抛掷杂物。其后王按指示数次向人群推进,其间不断有人向警方掷石及玻璃樽,王也曾被三度击中;他又曾在高台上向人群发出警告要求他们离开,但未被理会。

控方又呈上六段由警员在案发时所拍及一段网上下载的影片,片段中有被指为陈的男子被捕时表示“光明正大,影住我啦!”另有被指是孙的人士以掷石及袭击警员的罪名被捕后坐在地上,面部有血。

青年新政梁颂恒昨午亦曾到庭旁听,约一个多小时后离开。聆讯下周一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