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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浙江台州市纪委获悉,当地通报了9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涉及执法监督、安全生产、拆迁补偿、民生救助、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不少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其中就有干部因御寒棉被等救灾物资发放不及时受到当被警告处分。(11月2日 澎湃网)

“作为”是干部的使命。党员领导干部承载着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嘱托,一言一行都被组织和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为官作为就是对待工作要有担当和履职尽责精神,要时刻以一名党员干部的身份严格要求在自己,也是每个干部应牢记是遵循的天职。

为官不为是堕落表面。为官不为体现为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究其实质仍是腐败不正之风,表明个别干部在行使权力时仍奉行着“不给好处不作为”的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官不为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能力不足而‘不能为’,二是动力不足而‘不想为’,三是担当不足而‘不敢为’。由此可见,为官不为根源还是思想作风问题,只有破除慢作为、赖作为、庸作为思想才能标本兼治。

    为官不为则射出信仰缺失。个别党员干部对领导交办的事就“为”,而对群众的事情就“不为”,漠不关心,这是“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意识降低和淡薄的表现;有的党员干部丧失担当意识,工作因循守旧保守固化,不想创新不敢干事,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忘却了自身岗位应尽的职责;有的干部认为 “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缺失合理公平的考评考核体系,也导致一些党员干部丧失工作激情,这是实际上就是忘本,忘记的自己公仆身份。

为官不为也是犯罪。常言道:“仕而废其事,罪也。作为党员干部不行干部之职,为群众谋实事,也是变相犯罪行为 。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为政不廉是腐败,为官不为也是变相腐败,庸政懒政怠政必须继续坚决加以整治。党员干部只有坚定信念、以身作则、敢于作为、用于担当,才能不辜负人民和组织的嘱托,才能成为托起民族振兴的脊梁。

作者:何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