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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报讯 2016年,天津市西青区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5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45份,下达经济处罚决定书59份,累计罚款逾600万元。

  2016年,西青区综合运用《环境保护法》赋予的强制手段和措施,对1家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对两家企业负责人实施了约谈,对13家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了查封,对1家企业实施了限制生产。移送公安机关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件两起,对11家拒不缴纳罚款的违法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王海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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