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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通知》(中宣发〔2014〕38号)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中央新闻单位驻四川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批复》(新广出发〔2015〕27号),现将中央新闻单位驻四川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结果公告如下:

    一、保留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50家:人民日报社四川分社,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光明日报四川记者站,经济日报社四川记者站,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四川记者站,中央电视台四川记者站,科技日报四川记者站,工人日报四川记者站,中国青年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妇女报四川记者站,农民日报四川记者站,法制日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新闻社四川分社,中国文化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工商报四川记者站,人民铁道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改革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国门时报四川记者站,中国交通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教育报刊社四川记者站,中国科学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民航报四川记者站,中国食品报四川记者站,检察日报四川记者站,民主与法制社四川记者站,人民法院报四川记者站,中国中医药报四川记者站,中华工商时报四川记者站,消费日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国土资源报四川记者站,健康报四川记者站,金融时报四川记者站,人民政协报四川记者站,中国保险报四川记者站,中国电力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城乡金融报四川记者站,中国环境报四川记者站,中国产经新闻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水运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建设报四川记者站,中国经济时报四川记者站,中国石油报四川记者站,中国绿色时报四川记者站,中国食品安全报四川记者站,人民公安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新闻出版报四川记者站,人民网四川频道,新华网四川频道,光明网四川频道。

    二、撤销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39家:中国新闻社成都支社,中国新闻社绵阳支社,华夏时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出版传媒商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房地产报四川记者站,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四川记者站,中国经营报四川记者站,中国贸易报四川记者站,中国企业报四川记者站,中国证券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有色金属报四川记者站,人民法院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审计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审计报成都记者站,国际商报四川记者站,中国老年报四川记者站,企业党建参考报四川记者站,中国电子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旅游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医药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民航报中国飞行学院记者站,检察日报成都记者站,中国知识产权报四川记者站,中华建筑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水利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工业报四川记者站,中国煤炭报四川记者站,农村工作通讯四川记者站,人权杂志西南记者站,中国老区建设画报四川记者站,中华儿女报刊社四川记者站,祖国杂志社四川记者站,城市建设杂志社四川记者站,小康杂志社四川记者站,中国经济网四川频道,法制网四川频道,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民主与法制网四川频道,中国商报网四川频道。

    三、合并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5家:证券时报四川记者站、人民日报海外版四川记者站均并入人民日报社四川分社,中国纺织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县域经济报四川记者站均并入经济日报社四川记者站,中国石油报四川销售记者站并入中国石油报四川记者站。

    四、整改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14家:团结报四川记者站,中国纪检监察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测绘报四川记者站,中国经济导报四川记者站,中国税务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消费者报四川记者站,中国社会科学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冶金报西南地区记者站,中国气象报四川记者站,中国商报四川记者站,中国质量报四川记者站,中国日报网四川频道,中国广播网四川频道,国际在线四川频道。这些驻地方机构需要调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兼职、调整记者站名称或其所属报纸需要调整报纸刊期等。

    五、相关要求:请中央新闻单位驻四川省机构的保留、撤销、合并和整改各单位,在本公告7天后,保留的驻地方机构,请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领取并填写《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表》,重新申领《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证》;撤销的驻地方机构,请做好机构撤销后的人员分流、国有资产处置等善后工作;合并的驻地方机构,请在3个月内完成合并工作,实现机构、人员、采编业务全部并入接收机构,到期无法完成合并工作的,一律撤销;整改的驻地方机构,要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限期在3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的要将整改情况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可进行重新登记,到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撤销。

    举报电话:省委宣传部新闻处:028-86603365,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028-86693162。

    特此公告。

    四川省清理整顿中央新闻媒体驻地方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7月31日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