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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初,我市出台了“房地产15条”,提出凡今年在资阳中心城区购房,财政将给予房屋每套1.2万元、车库每个2000元的奖励。利好政策让市民欣喜不已,大家纷纷“对号入座”看自己能享有哪些优惠。近日,针对市民所反映的购房补贴的相关问题,记者向资阳市房管局一一核实如下:
 
奖励谁?奖励多少?
 
根据《资阳市中心城区购房奖励资金申报发放管理办法》,凡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资阳市中心城区(一城三区)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购房奖励。
 
在第六届房交会(2016年1月28日至1月31日)上购买参展项目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另给予每套4000元的购房奖励。
 
凡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资阳市中心城区(一城三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购房奖励。
 
凡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资阳市中心城区(一城三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宅每套12000元、地下车库每个2000元的一次性购房奖励。
 
在第七届房交会(近期举行,具体时间未定)上购买参展项目商品住房的,另给予每套4000元的购房奖励。
 
特别注意:
 
1、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合同发生变更的以原备案时间为准。
 
2、商品住房不包括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二手房。
 
3、普通商品房认定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怎样申请?什么时候领取购房补贴?
 
据悉,符合以上政策购房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本人银行卡等资料到所购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申报,并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开发企业负责查验申报资料并填写《购房奖励申报表》。
 
相关部门将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批受理,具体受理时间如下:
 
第一批受理时间: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范围:2016年1月21日至6月30日网签备案的;
 
第二批受理时间:2017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范围: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网签备案的;
 
第三批受理时间:2018年2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网签备案的。
 
注意: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将购房奖励申报资料整理汇总后连同《购房奖励申报表》(纸质及电子档各一份,纸质申报表需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按受理时间和范围报送市房管局市场管理科。超过受理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奖励。
 
特殊情形的处理
 
在2016年1月21日前已网签备案,通过注销合同变更网签备案时间的(含在同一开发项目内换购房屋的),不能享受购房奖励;购房人退房的不能享受购房奖励。已领取购房奖励的,须退还奖励资金后,方可办理合同注销手续。
 
购房补贴谁发放?
 
据悉,购房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筹集。属于市财政安排资金的,资金到位后由市房管局负责以转账方式发放到购房者个人账户。属于区财政安排资金的,由雁江区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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