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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拾荒老人在城郊垃圾场发现了一辆破烂不堪的轿车,以为是报废的车辆, 便约一位朋友,深更半夜带上工具去拆卸值钱的零部件,准备当废品卖钱,谁料竟惹上了弥天大祸———被车主及其朋友当小偷轮番殴打和折磨,并向他们勒索6万元损失。

日前,顺庆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对两名被告进行了判决。

1 深夜淘废旧惹火烧身

61岁的黄铜家住顺庆区,平时以捡破烂为生。2016年8月12日上午,他骑着三轮车,到潆溪街道办附近老观垭垃圾场捡瓶子,看见垃圾场里停了一辆黑色轿车,4个轮胎也不见了,是用砖垫着的。黄铜估计是一辆报废车,便寻思拆点零件当废铁卖, 可当时他没带工具,便放弃了。

当晚9点,一个叫庞广的男子到黄铜家串门。庞广时年38岁,住在潆溪街道办, 与黄铜刚认识半个多月。 黄铜向庞广谈起在垃圾场见到一辆废弃车的事, 二人商议去拆点值钱的东西当废品卖。

当晚12点, 二人带上扳手、改锥、铁钳、撬棍等工具,乘坐三轮车来到老观垭垃圾场,找到了那辆废弃车。 黄铜用手电照明,庞广围着那车转了几圈,说可以把发动机取出来,两人叮叮当当地忙活到次日凌晨2点, 累得满头大汗,但还是没能把发动机拆卸下来。于是,庞广又回到黄铜家中,带上一把大铁锤,重返垃圾场,抡起锤子猛砸发动机上的螺丝,但没有砸断。

8月13日凌晨3时许,忽然有两辆小车开到他们身旁停了下来,两个手中抄着“家伙”的男青年跳下车,庞广认出二人都住在潆溪,一个叫林野,一个叫莫冲。莫冲二话不说便打了庞广几耳光,又抡起刀背,朝他后背砸了几下,还踢了他胸口一脚,林野也上去打了黄铜几下。

二人问庞广怎么解决这事,庞广答应到顺庆区铁欣路找朋友拿钱赔他们。林野便叫黄铜和庞广上了莫冲的车。两辆车开到何家观加油站,林野把他的车停在路边,上了莫冲的车,向南充城区疾驶。

24岁的莫冲住在潆溪,当时正在家待业。2014年4月,莫冲的父亲给了他5万元,让他在嘉陵区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半旧的黑色轿车。2016年2月底,莫冲驾驶这辆车, 在学校门口与一辆大货车相撞, 他的车保险杠和左边大灯被撞烂,以前莫冲驾此车也发生过一次事故。因此,莫冲在2016年6月把车停在老观垭垃圾场。

2016年8月13日凌晨2点多钟,正在睡觉的莫冲接到比他大一岁的朋友林野的电话,说他开车从重庆回来路过垃圾场时,看见有人打着灯在弄他的车,估计是小偷。莫冲便带上一把西瓜刀,开着朋友潘登停放在他家的轿车,与林野会合后,二人直奔垃圾场,将庞广和黄铜抓了个正着。

当莫冲开车来到顺庆区铁欣路,让庞广找他朋友拿钱时, 可庞广说,他朋友已经离开了。莫冲想到朋友潘登平时点子多, 便给潘登打电话说,他和林野抓了两个偷车贼,想找他们拿点钱出来, 请潘登也来助助阵。潘登是顺庆区华凤人,当时正在金鱼岭一家茶坊打牌, 他一听来了兴趣,随后叫上和他在一起玩耍的两个朋友———贵州籍男子李闯和顺庆区的徐图之,3人兴冲冲地下了楼。李闯驾驶他的灰色雪铁龙轿车,载着潘登和徐图之,与莫冲在金鱼岭一个街口碰面。

2 二人轮番侮辱施暴行

莫冲和林野把黄铜、 庞广推下车,莫冲指着黄、庞二人对潘登等人说,就是他两个偷车。李闯奔上前,拳脚一齐上,狠揍了黄铜和庞广一顿。 众人又将二人分别押上了一辆车,到垃圾场看现场。

到垃圾场之后, 这伙人喝令黄铜和庞广下了车往里面走。此时天色未亮,垃圾场黑黢黢的,一片阴森。庞广正走着,后背突然被人踹了一脚,跌倒在地,那人随即用脚朝他全身乱踢, 庞广偷眼一瞥,正是李闯在向他施暴。此时,黄铜也被林野等人打倒在地。

几分钟后, 这伙人叫庞广和黄铜站到莫冲那辆破车前面,李闯用手机打开闪光灯给他们拍了照,说是留下“偷车罪证”。然后,林野等人令二人跪下, 几个人围着他俩,不停地拳打脚踢,还强迫他们互相殴打。

折磨了半个多小时后, 徐图之数落二人说:“这是莫哥买来准备结婚的车子, 现在他家正在装修房子,暂时停在这里的,你两个把别人的婚车弄成这样, 到底想咋个了结?”林野说:“你们每人至少要赔2万元,如果不赔,就把你们的手脚打断。”

潘登也说:“这是盗窃案子,严重得很, 我劝你们最好私了。”庞广只得同意私了。 潘登说:“你先把赔偿协议写好。”潘登让莫冲到他车上拿来笔和纸,给了庞广,然后由潘登口述,庞广照录,炮制了一份赔偿协议, 他将赔偿金额加到6万元,又让庞广签字。

此时, 李闯又冲黄铜吼道:“老东西,你到底写不写协议?”黄铜说他不会写, 李闯等人便叫庞广帮他写了一份由黄铜赔偿3万元的协议,让黄铜签名。

此时天快亮了, 这伙人把二人押上车, 带到了潆溪街道办庞广所住小区门口, 几个人守候在外面,莫冲跟随庞广进了他家,庞广带上一张农行卡到潆溪街道办农业银行的ATM机上取款。但卡上没钱, 几个人又围着庞广殴打起来。 庞广连声说:“我把卡拿错了,屋里还有一张卡。”众人把他押回家,潘登问庞广的母亲,他有几张银行卡,庞母说只有一张,庞广只好承认没有银行卡了。这伙人便开车把他带到潆溪职教城附近的一座桥上,林野等人对上前围观的人说,抓住了两个偷车贼。二人不敢辩解,霎时,许多人纷纷拥到桥上看热闹。莫冲等人押着庞广和黄铜在桥上走着,徐图之在后面推了庞广一掌说:“你跳到河里去,这件事就算了。”庞广不敢跳河,徐图之突然将他使劲摔倒在桥上,几个人围上前,用脚尖猛踢。

踢了一阵后,徐图之又叫他站起来,命令庞广在桥上折返跑。庞广害怕挨打,只得照办,一旦他跑慢了,跟在后面的李闯等人便打的打, 踢的踢。林野在桥上捡了一截树枝,在后面紧紧驱赶庞广,不时对他劈头盖脸一阵抽打。不明真相的围观者纷纷叫好。 庞广被迫在100余米的桥上奔跑了10多个来回,后来气喘吁吁地瘫倒在了桥上。 这伙人便强迫他把鞋脱了,推推搡搡地押着他来到了附近他家中。

潘登对庞广60多岁的母亲说, 你儿子在外面偷了车,让她拿3万元来赔偿。庞母说没钱,莫冲便决定把她和庞广、黄铜带到偷车现场去。

在垃圾场,为了震慑庞母,林野从地上抄起黄铜头天晚上带去的钢管,朝庞广的背上狠打两下,背上顿时肿起了,在庞母的哀求下,他才住了手。

这时, 林野又找到黄铜遗留在现场的一根绳子,把黄铜的右脚捆起来,在李闯的协助下,将黄铜身子倒悬着吊在旁边一棵树上。黄铜惊慌地呼叫着,在空中晃晃悠悠地荡秋千。几分钟后,林野才把他放了下来。

几个人又将黄铜和庞广、庞母推到车上,把庞母送回家后,叫她帮儿子借钱。庞母表示借不到钱,莫冲等人又把庞广和黄铜带到了垃圾场。此时,炽热的太阳高悬空中, 这伙人让庞广赤着脚站在一堆鹅卵石上晒太阳。这时,潘登假惺惺地把庞广拉到一旁,劝他给朋友打电话借钱,免得受苦。庞广便给朋友贺大叔打电话,请求借3万元救急,但贺大叔说他也没钱。庞广又说,他可以去找另一个朋友龚波借钱,但没借到。从龚波家出来后,莫冲气愤地打了庞广两耳光,接着又把他带到了爱心街对面一家典当行贷款。

在典当行,老板说拿房产证可以贷款,但庞广没有吭声,又遭到了莫冲等人的打骂和威胁,潘登说,如果你实在还不出钱,我们只能把你拉到河边,把你膝盖敲碎。此时,庞广感到这伙人说得出做得到,不拿钱出来难以脱身,就表示愿意回家拿房产证贷款。莫冲等人便把庞广带到了他家中。庞广与父母商议后,二老答应贷款为儿子消灾。因为庞家的房产登记在庞广父亲名下,潘登让他父亲写了一份委托书, 委托他母亲去办理贷款。然后,莫冲把庞广和他母亲带到了典当行,庞母把房产证、 委托书和庞广父母的身份证一起交给了典当行,可典当行称当天是星期六,要等到下周一到公证处公证后才能发放贷款。这时是中午12时许,莫冲收下了庞家的房产证等资料,才放庞广和他母亲离开。

当莫冲等人带着庞广去办理贷款后,林野便问黄铜怎么办,黄铜的房子被拆迁了,被迫答应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抵押贷款“还钱”。林野和李闯、徐图之带着黄铜,乘车来到黄铜家中, 林野和徐图之随同他进了房间,林野举着弹簧刀,对黄铜一番威吓后,黄乖乖地从卧室的衣柜里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身份证拿出来交给了他们,然后,林野等人便开车把黄铜带到弋家塘街一家贷款公司,但贷款公司无人上班。

当天下午1时许, 几个人辗转把黄铜带到了华凤场上,林野等人在车上开着空调吃盒饭,叫黄铜下车承受火辣辣的太阳炙烤。几个人吃完饭后,又开车把他带到潆溪街道大坪山村他姐姐家里,找他姐姐借钱,也没有借到。下午4点,几个人见从黄铜身上实在榨不出油水,才开车把他送回了家。再说庞广回家之后,感觉身体很痛,就到场上一家诊所输液治疗。8月14日上午10时许,他到顺庆区公安分局潆溪派出所报了案。

当天,莫冲、林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后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被害人庞广、黄铜达成协议,共同赔偿了二人各一万元。

顺庆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莫冲、林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未遂)。因二被告人有投案自首情节, 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还认为,因莫冲的车辆放置在垃圾场附近,加之破损严重,会让一般人认为是抛弃物,因此庞广和黄铜的行为缺乏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和实施盗窃犯罪的主观故意。

2017年4月28日,该院一审依法判处莫冲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并处罚金1.3万元;判处林野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而潘登、李闯等人已被司法机关另案处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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